前段時間,朋友分手了。
我陪著她,熬過了最難過的那段時光。
結果一天晚上,前男友突然發來了一封訊息:
「我一直忘不了你,我們能做朋友嗎?」
她盯著手機,愣在那足足2分鐘,螢幕暗了又亮,亮了再暗…
最後,選擇默默關機,沒有回覆。
又過了很久,她緩緩轉過身來問我,我們還能當朋友嗎?
吃過同一碗飯,睡過同一張床,牽手擁抱,當了那麼久的戀人,現在放下過去用朋友的方式相處?
我能做到嗎?
他能做到嗎?
看著她努力不讓眼淚掉下來的樣子,我才明白:這份情,她真的入了心。
記得張愛玲有句名言:
「真正愛過的人,是做不了朋友的。因為一見面就心軟,一擁抱就淪陷,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擁有。」
能讓你心動的人,遇見一百次還是會心動。
就算已經分別,但只要看一眼,內心就會地動山搖,可能連再見都無法說出口。
又有誰能坦然接受,這個自己曾經愛到骨子裡的人,對自己說「我們只是朋友」?
人的感情不像水龍頭,說關就能關。
任何一種情感,都是需要時間累積的。
愛是,不愛也是;
憧憬是,失望也是;
遺忘是,忘不了也是…
所以,真正入了心的人,是沒辦法當朋友的。
因為即便分開再久,依舊看山是你,看水是你,看月仍是你。
而自己,留下心底的千萬情愫,迷失在朝朝暮暮間,沉醉不知歸路。
就好像歌詞唱的那樣:
「回憶漸漸凋謝落在我身邊,
喚不醒原來還跳動的畫面,
就讓我留在輪迴的邊緣,
等一道光線…」
徹底遺忘一個人,需要多久?
答案是——永久。
愛一旦發生,就永遠不會消逝。
正如有些記憶,再怎麼自欺欺人,也不是說忘就能忘的。
張愛玲在《半生緣》中寫道:
「也許愛不是熱情,也不是懷念,不過是歲月,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」。
儘管我們總是能夠不動聲色地克制自己的情感,好像說不愛就不愛了。
但騙過了別人,甚至騙過了對方,卻騙不了自己的心。
有人就說:
「從今往後我會把喜歡藏起來,不再招搖過市,我會努力過好,希望你也是。」
餘生太長,既然難忘,不如別相逢,不如別想與。
成為陌生人,就是最好的結局。
突然想起三毛的一句話:
「我們終究會有那麼一天:牽著別人的手,遺忘曾經的他。」
命運的手翻雲覆雨,我們無力抵抗。
但時間的魔力,又能讓人學會釋然。
總有一天——
你會在某個平淡的日子,對往事付諸一笑。
沒有遺忘,也不是不愛。
而是,真正地釋懷,毫無波瀾地想起,心無雜念地談笑。
到那時,你會由心的說出:
我沒忘記你,可是,與你無關了。
就像《一代宗師》裡宮二對葉先生:
「我心裡有過你,可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。」
也像《後來的我們》裡方小小對林見清:
「I miss you.」
「我也想你。」
「我是說我錯過你了…」
人生在世,愛而不得是常態,忘而不捨無需勉強。
不如就讓往事隨風去,不用刻意想起,也無需刻意忘記。
從此山河遠闊,人間煙火,無一是你,無一不是你。